一是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将我县海创垃圾发电、嘉徽新材料、森鑫建材助剂、纽曼精细化工、县垃圾填埋场等5家企业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督促企业每年定期开展地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 二是加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按程序对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开展调查,保障“一住两公”用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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