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202409-0011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4-09-14 17:20:41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9-14 17:20:4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三季度地表水监测结果
文  号: 词:

金寨县三季度地表水监测结果

2024-09-14 17:20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4年第三季度,梅、响两库水质均为优,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稳定;河流红石嘴、两库出水口、丁埠大桥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水质稳定。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