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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11-0002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 2024-11-05 10:29:11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11-05 10:29:1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2024-11-05 10:29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2024111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115日起,预警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满足《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金政办秘〔202087号)中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现决定从2024115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于20241115日上午下班前将采取的限产限排、应急减排、强化监督、执法监管等各项应对措施情况,评估、总结情况报送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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