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2024年11月1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11月5日起,预警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满足《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金政办秘〔2020〕87号)中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现决定从2024年11月5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采取的限产限排、应急减排、强化监督、执法监管等各项应对措施情况,评估、总结情况报送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寨县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