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202412-0004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4-12-18 19:08:08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12-18 19:08:08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2024-12-18 19:08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41216日,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研判,18日午后至19日,全省空气质量呈现转好态势,空气质量以良为主,满足《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金政办秘〔202087号)中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现决定从20241218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