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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3-0002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告,生态环境
内容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3-19 09:28:11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3-19 09:28:1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电池梯次分解再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文  号: 词:

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电池梯次分解再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2025-03-19 09:28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电池梯次分解再利用中心项目已在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了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电池梯次分解再利用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电池梯次分解再利用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000万元;

建设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县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以东、大别山路以北区域;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金寨固废处理中心三号厂房,占地面积为7098m2,利用回收的退役动力锂电池模组进行梯次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废电池40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152062518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18656353951

邮箱:19923513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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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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