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依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负责对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污染投诉、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积极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二)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三、单位人员
队长:程洁
副大队长:杨艳、陈雪松、吉卫生
人员名单:黄亚新、李攀峰、崔健
四、办公地址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楼二楼
五、办公电话
0564-7051626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金寨县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564-7603517 邮箱:jzfzb1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