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烟花禁放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重污染天气管控不到位。督察组抽查23家企业生产记录发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裕安区荣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以上均未依法予以处罚。此外,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不及时,截至督察时,全市仍有1500余家涉气企业未覆盖。
二、整改实施主体
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修订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删除已搬迁和不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执法管控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严格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杜绝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四、目标任务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强化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规定。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前金寨县已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待市级预案公布后,正式下发。
2.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应急减排预警及相关措施,“点对点”向企业推送短信,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
3.烟花爆竹禁放: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金寨县成立县禁放办,统筹协调全县禁放工作。组织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8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如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5158552
电子邮箱:lahjbh01@163.com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