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徽宏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了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徽金寨再生聚酯高性能改性材料产业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金寨县发展改革委备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安徽金寨再生聚酯高性能改性材料产业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320000万元;
建设地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笔架山路以南、大兴寺路以西;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32栋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用于建设绿色分拣中心、再生聚酯高性能材料项目及其他资源回收类项目,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生产污水处理站。其中10栋厂房用于建设绿色分拣中心项目,购置分拣流水线6条,建成后能达到年分拣处理200万吨废弃资源的能力;其他22栋厂房用于建设再生聚酯高性能材料项目及其他资源回收类项目,其具体项目建设前另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宏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38657363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工;
联系方式:13063420623
邮箱:29497708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LHyAhy4_oHLancyxm8v4Q?pwd=7cdb
提取码: 7cd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