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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7-0001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生态环境
内容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7-23 16:26:51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7-23 16:26:5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S517关庙至银山畈段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文  号: 词:

S517关庙至银山畈段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5-07-23 16:26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S517关庙至银山畈段升级改造工程”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Bk4eVdXDQXojnVPkcS4Jw   提取码:gbya;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或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红军大道011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64-3211171

电子邮箱:100641638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5日)。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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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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