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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10-0002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 2025-10-22 14:48:12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0-21 00:00:00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10-2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金环委办〔2025〕10号 词: 秸秆禁烧

关于印发《金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5-10-22 14:48 作者: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环委办〔2025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六环委20252)文件要求,现将《金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1021        

 


金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202311月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经办人是具体责任人。以乡镇、中心村(或行政村)、村民组为基本单元,分别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以各自行政区域边界为本级网格管理范围,确定网格管理责任人,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县督导、乡镇负责、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管理要求,健全“县直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中心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明确包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

(二)完善综合利用

进一步提升“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并发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做大做强。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提高秸秆科学规范还田覆盖率和到位率。增强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离田效能。健全完善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秸秆收储体系。推动收储主体与种粮大户、农事服务中心、秸秆利用企业有效衔接,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指导推广秸秆低茬收割、捡拾打捆、加工利用等小型、智能、实用农机装备应用。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加大禁烧管控

1. 坚持科技赋能。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飞等手段,构建区域露天焚烧“智能监控网”。逐步提高监控覆盖面,实现数据贯通、信息共享,实现火点“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响应机制,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2. 加强巡查管控。每年520-720日、920-1120日为午、秋两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做好全年落叶、垃圾、荒草露天焚烧的管控。各乡镇要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边界、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禁烧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旋耕机、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及时通报。

3. 强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加强收割、种植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在农机具摸排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农机调度,科学组织收割、离田还田、旋耕播种,化解抢收抢种矛盾。加强作业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农村合作社、社会团体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重点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解决抢收抢种时期秸秆清运离田问题,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组织人员对堆放于田间、地头、路边、河沟、树林、村边的农作物秸秆进行清理转运,消除焚烧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定期调度,会商相关工作情况,压实属地责任,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坚决落实禁烧责任制,对火点多发频发的乡镇,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属地抓好整改落实;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形式主义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对恶意纵火等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上级未调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关工作政策前,县级不再制定印发新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本实施意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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