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绿色发展,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金寨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六安市相关文件要求,立足县域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意见的出台,既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总体以 “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综合利用、从严管控” 为核心,兼顾生态效益与农民生产需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体系、科技赋能,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与露天焚烧全面遏制的双重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寨县先梳理近年秸秆资源量、利用现状及禁烧工作短板,结合全县 15.93 万吨秸秆可收集量的实际情况,研判出收储运体系不完善、还田比例偏高、企业积极性不足等问题。随后参照上级政策法规,广泛征求乡镇、县直单位及种植大户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形成符合县域实际的实施意见,确保政策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四、工作目标
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5% 以上,科学还田比例控制在 40% 以内;构建 “智能监控、快速响应” 的禁烧管控体系,实现火点 “1 分钟发现、5 分钟响应、30 分钟扑灭”;健全 “1+X” 秸秆收储体系,提升离田利用效能,全面遏制露天焚烧行为。
五、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 “三级网格 + 包保责任” 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职责;二是提升秸秆 “五化” 利用水平,扶持规模化利用主体;三是强化禁烧管控,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巡查,化解抢收抢种与禁烧矛盾。
六、创新举措
创新构建 “科技 + 网格” 管控模式,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飞等智能监测手段;建立 “1+X” 收储体系,推动收储主体与种植户、企业有效衔接;推广小型智能农机装备,优化还田与离田技术路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村集体主导的收储模式,保障村民权益。
七、保障措施
压实乡镇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一线指挥调度;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群防群治格局;严格追责问责,对火点多发乡镇约谈通报,对违法焚烧行为依法追责;争取财政奖补,支持产业化利用、收储运等环节。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持续优化秸秆还田与离田布局,开展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扩建标准化收储中心与网点,提升收储能力;引进培育科技型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高效利用技术,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