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广电[2017]24号
关于县十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36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广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添置一辆“数字广播直播车”》提案(第36号)已收悉,我台高度重视提案相关建议,专门召开会议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县委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现答复如下:
“数字广播直播车”是一种移动的“直播室”,可满足户外广播类节目现场直播、转播、录制剪辑及行进车队中的讲解直播。近年来,随着我县改革创新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备受各级关注,大型接待工作逐年增多,有的接待上级要求安排“数字广播直播车”进行现场解说。但由于“数字广播直播车”仅限于广播使用,加之其购置及维护成本高,使用频次极少,我县每次均从市电视台通过租用方式解决。综合考虑,目前如购置“数字广播直播车”,不仅实际使用频次少,而且综合效益低,暂不认为现阶段有亟需购置的必要,待今后条件成熟后再考虑是否购置。
专此答复,如有意见,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丁 新
联系电话:0564-270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