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号: /202007-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0-07-03 11:18:34
发布机构: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生成日期: 2020-07-03 11:18:34
来源单位: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文  号: 词: 关于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2020-07-03 11:18 来源: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收到交办的县人大代表方华提出的“在金寨电视台设立《金寨说法》栏目,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的建议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发挥主流媒体法治宣传作用

长期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承担学法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宣传阵地作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更好地展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全平台宣传报道。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养心金寨公众号等及时报道法治新闻、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公平法治环境。二是重点打造精品栏目。为提升普法效果,我中心重点在打造法治精品栏目上下功夫,多年来与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共同开办电视专题栏目《法治金寨》广播专题栏目《法治之声》,通过以案释法、聚焦热点、释法说理、专项治理、专家讲法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充分反映各单位在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增强公民法治观念,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办好法治专题栏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年。为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中心今年将继续与县法宣办、县司法局联合开办《法治金寨》《法治之声》电视广播普法专题栏目,目前正在按照计划安排摄制中。播出具体情况如下:

1、《法治金寨》电视栏目每两个月拍摄制作一期,全年6期,每期播出7次,每次播放时间约15分钟。

2、《法治之声》广播栏目每月开办二期(每半月一期),每期节目6--10分钟,在全县“村村响”广播非双休日晚间时段播出。

综上所述,我中心目前已开办的《法治金寨》栏目与方华代表建议设立的《金寨说法》栏目主旨相同、形式相同,不宜重复开办类似栏目。下一步,我们将会主动与方华代表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精益求精,以更生动的形式、更精良的制作把《法治金寨》电视栏目打造成百姓喜闻乐见、服务法治宣传的品牌栏目。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