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县人社局《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金人社〔2022〕15号)要求,经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时间
本次考核的范围为中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驻村扶贫工作队、抽调在外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人员不参加本次考核。
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拟定于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等次和指标划分
(一)考核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指标划分
根据相关规定,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人数的15%。金人社〔2022〕15号文件确定我中心优秀指标为6名。结合中心现状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要求,将参加考核人员按专业岗位设置情况划分为两块进行考核,并将6名优秀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是: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保障部、计财部15人(名单:刘芝勤、丁新、李济深、朱玉华、汤春龙、夏长军、汪建国、浦兆兵、曾庆贵、汪洁、朱玉兰、江纯、刘创、高雅、刘萍),确定优秀指标2人;全媒体采编部、新媒体运营部、产业发展部、专题部27人(陈学杰、郭建宇、祝旻、汪晓倩、殷华、曹震、汪光蕊、吴超、张力、潘项南、李龙、闫灿、赵亮、占少帅、张晓鸣、方临昕、周拥军、何瀚、黄圆圆、王涛、陈敬畏、陈子君、童林、傅娟、万浩、龚成、方海峰),确定优秀指标4人。陈晨、陈瑞露于2021年10月录用,处于试用期,2021年考核不定等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中心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合单位实际,采用综合分析、量化打分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其中,干部职工互评分占总分值的60%,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占20%,中心主要领导评分占20%。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测评。根据考核工作实际,组织被考核人员在一定范围内总结述职,在述职基础上开展定量测评;
3.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总结及平时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4.中心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量化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交中心领导班子集体审议;
5.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
6.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几点要求
1.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优先给予嘉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不增加薪级工资,不发放绩效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任务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在年度工作中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