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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4-00014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4-04-12 14:58: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生成日期: 2024-04-12 14:58: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含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升级项目)
文  号: 词: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含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升级项目)

2024-04-12 14:58 来源: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1号)精神,经2024410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二、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人采购6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申报采购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绿色创新采购政策、完成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60-400万元的工程以及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工程在招标采购阶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四、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县级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决算和报账制等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切实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确保批复项目90天内开工建设,同步做好项目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五、切实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金寨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含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升级项目)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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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含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升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资金计划(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补助标准 建设期限 绩效目标 联农带农机制 主管部门 备注
合计 市级资金 县级资金
2 应急广播系统升级项目 县融媒体中心汪波 新建 全县 310  310 升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新增户外接收终端及相关配套1500台,户外大喇叭3000只,播控服务器2台,网络安全防护设备1套等 平台软件125800元/套,户外接收终端及相关配套1460元/台,户外大喇叭85元/只,服务器30000元/台,防火墙35000元/套 2024年5-12月 受益自然村1297个、农户25940户,项目使用年限5年 提高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和信息内容可控性和安全性,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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