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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9-0001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4-09-14 09:25:44
发布机构: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生成日期: 2024-09-14 09:25:44
来源单位: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2024-09-14 09:25 来源:金寨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县融媒体中心信息工作由中心领导直接负责,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  县融媒体中心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本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县融媒体中心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领导。

第四条 县融媒体中心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县融媒体中心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县融媒体中心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六条  县融媒体中心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其他需报知领导的重要信息。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部门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对于各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口头汇报后及时向办公室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三)县融媒体中心信息统一归由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未经领导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本中心信息。

第八条  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本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办公室,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各部门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分管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各部门报送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九条  中心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本单位系统通报。

第十条   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县融媒体中心年内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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