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举报受理渠道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金寨县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积极予以反映。
一、 举报电话 0564-7359061 (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1:50,14:30—17:30)
二、 举报邮箱 ahjzxczj@163.com
三、 举报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具体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金寨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