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金寨县2024年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金寨县2024年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根据《金寨县2024年度乡镇和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办〔2024〕27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直属单位,详细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对各乡镇的考评内容主要包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2。对县直单位、直属单位的考评内容主要是依据各自单位职责,包含国民经济资料、劳动工资报表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3。
三、考评方式
实行100分制,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原则、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注重考核日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数据查询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事项进行考评。
四、结果运用
根据考评评定分数,按权数折合分值报送县委督查办使用。
附件:1.金寨县2024年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对象
2.金寨县2024年乡镇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3.金寨县2024年县直单位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附件1
金寨县2024年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对象
一.县直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委史志室、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科商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委、县文旅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审批局、县重点工程处、县科协、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人行、县邮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二、乡镇
一类乡镇:梅山镇、白塔畈镇、青山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古碑镇、斑竹园镇、吴家店镇、南溪镇、汤家汇镇、双河镇。
二类乡镇:麻埠镇、流波䃥镇、油坊店乡、长岭乡、花石乡、槐树湾乡、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
附件2
金寨县2024年乡镇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考评内容 |
具体考评细则 |
分值 |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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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队伍建设:明确分管负责人,人员调整要及时向县统计局报备;乡镇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专职统计员,人员调整要征得县统计局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辅助统计员要按照辖区内基本单位个数配备齐全;落实统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
10分 |
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参加、组织各种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等培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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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审核: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岗位责任、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和资料管理等制度;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和“四上”单位申报工作;按时完成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和各类统计报表任务,及时完成国家、省、市数据查询。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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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统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保存至少3年来的原始资料和10年来的汇总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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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次全 国经 济普 查工 作 (50分) |
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正式普查登记前期入户登记告知和普查宣传工作。 |
5分 |
正式普查登记;按时按质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做好登记阶段数据的查遗补漏工作。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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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数据的审核与验收:抽选普查小区进行数据检查;对辖区内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修改、验收;配合上级经普办做好各类数据查询。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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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对单位填报率、普查表主要指标的填报情况等进行质量抽查。 |
15分 |
附件3
金寨县2024年县直单位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序号 |
考评单位 |
考评内容 |
备注 |
1 |
县委宣传部 |
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动员、登记告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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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委史志室 |
完成劳动工资报表任务;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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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委统战部 |
做好所辖普查对象宣传工作,确保所辖普查对象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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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委政法委 |
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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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委编办 |
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行政事业单位部门资料,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查遗补漏、部门资料确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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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财政局 |
提供2023年收入进度表(财政收入、支出);完成劳动工资报表任务;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财政收入、支出等部门资料,配合做好数据审核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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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发改委 |
做好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普查对象的部门资料,向所辖普查对象宣传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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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教育局 |
提供金寨县教育(2023/2024年学初)统计综合表;完成教育业劳动工资报表任务;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小、初、高中等普查对象的部门资料,配合后期数据质量审核以及查遗补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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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民政局 |
提供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机构数和拥有床位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23年民政补助情况、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和床位数等数据;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部门涉及普查对象的部门资料,配合普查登记、查遗补漏、部门资料确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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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住建局 |
做好资质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房地产投资及人员工资情况;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建筑业普查对象的部门资料,配合后期数据质量审核以及查遗补漏工作;完成劳动工资报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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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自然资源局 |
提供县行政区域面积、分乡镇面积和耕地面积等数据;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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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卫健委 |
提供2023年度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院)基本情况、出生及初婚情况、人口及育龄妇女情况、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医院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和县乡两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数据,完成卫生行业劳动工资报表任务;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医疗相关普查对象的部门资料,动员下辖普查对象配合普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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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医保局 |
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药品零售企业及个体户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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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人社局 |
提供全县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城镇居民收入情况等数据;完成公共管理行业劳动工资报表任务;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县参保企业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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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农业农村局 |
提供“三品一标”农产品个数和基地面积、高标准农田面积、涉农产业园区数、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2023年末实有常用耕地面积、全县有效灌溉面积、统计基层基础和渔业生产及水产品产量等数据;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县涉农企业以及享受农业补贴企业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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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公安局 |
提供2023年各乡镇人口及其变化表数据;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及下属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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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科商工信局 |
提供2023年进出口额数据;做好工业、商贸企业入库申报和研发投入工作;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做好下辖企业的对接宣传,配合做好后期数据质量审核以及查遗补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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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县市场监管局 |
提供2023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23年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完成劳动工资报表任务;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与个体户方面的部门资料,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查遗补漏、部门资料确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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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城管局 |
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个体户抽样,农贸市场及夜市地摊普查等工作;完成劳动工资报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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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县审批局 |
提供2023年新登记法人企业数及审批企业汇总明细;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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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县文旅体育局 |
提供文化艺术事业机构及人数、体育事业表、公共图书馆数量、图书总藏量和2023年接待游客人次和综合收入数据;做好文化产业申报入库;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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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县水利局 |
提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金寨县自来水公司2023年基本情况、供水设施情况和供水服务质量调查情况;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的部门资料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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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交通局 |
提供全县公路里程、年末公交车线数、金寨县2023年全社会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营业性)表和金寨县2023年全社会公路客货运输量(营业性)等数据,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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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县税务局 |
完成劳动工资报表任务;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与个体户方面的部门资料及纳税企业名单,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查遗补漏、部门资料确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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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县重点工程处 |
做好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纳统工作;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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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县林业局 |
提供自然保护区面积和林业产品产量。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下属企事业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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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县司法局 |
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及下属和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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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县科协 |
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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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县生态环境 分局 |
提供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拥有污水处理站数、污水处理站覆盖率和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环保企业的数据质量核查,提供纳入环保监测的企事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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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县人行 |
提供社会存贷款情况;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及县级金融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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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县气象局 |
提供2023年金寨县气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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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县烟草专卖局 |
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配合获取烟草营销部普查数据,提供办理烟草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体户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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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县邮政公司 |
提供邮政业务总量数据;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及下属分支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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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县供电公司 |
提供2023年国家电网公司农电综合统计年报表;提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的部门资料及下属分支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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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县移动公司 |
提供2023年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提供下属分支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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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县电信公司 |
提供2023年固定电话用户、电信电话用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提供下属分支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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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县联通公司 |
提供2023年固定电话用户、联通电话用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提供下属分支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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