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金寨县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金脱贫组〔2018〕40号)文件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3日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活动。现将《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9月20日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和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10月3日在帮扶村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活动。为确保大排查顺利推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六看六确保”“四单”“四严”“四覆盖”“四个过得硬”的总体要求,紧盯年度脱贫任务和现行扶贫标准,在帮扶村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查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抓紧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贫困村顺利出列。
二、大排查范围
王氏祠村、小河村。
三、大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脱贫成效等方面的不足与短板。具体内容为“七个不落一个不少”:
(一)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
1、“应纳尽纳、返贫即入”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搞规模控制和“一刀切”,是否存在“漏评”“错评”现象,是否存在户内多人、户内漏人等未整户识别现象,是否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是否摸清了边缘户底数。
2、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数据比对是否到位、比对结果是否核实;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定并公告、县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是否经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识别和退出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的是否进行了整改。
3、《扶贫手册》管理是否规范,即《扶贫手册》是否由贫困户保存,贫困户家中与村级档案中的《扶贫手册》内容是否一致,《扶贫手册》是否在贫困家中填写,《扶贫手册》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4、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即扶贫对象基础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是否加强,相关信息数据是否及时更正、补充和完善;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了“从进到出”全过程,识别、脱贫和帮扶资料是否齐全;村级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清单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5、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是否有错误,贫困村、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信息是否准确;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和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二)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
1、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即是否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是否按照年度计划足额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2、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及时,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扶贫项目进展迟缓、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等现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全部落实到项目,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是否存在“以拨代支”。
3、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有效益,即扶贫资金是否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审批验收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贫困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
4、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是否建立了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和乡村两级扶贫项目清单,项目编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入库项目是否精准,项目规模是否合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扶贫项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扶贫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开工、完工。
5、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骗取套取、借机牟利、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开展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6、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 “一自三合”模式是否落实到位。今年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是否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未落实、贫困户不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贫困户有需求但贷不到款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用途不合规、风险管理把控不严等现象。
7、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是否健全,即是否建立并落实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贫困户光伏电站收益是否及时发放。
(三)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
1、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即是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安全住房建设(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社保兜底(包括五保、低保、残疾人补助)等到户到人特惠政策。
2、政策落实是否有偏差,即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程序是否完备,贫困群众是否受益,政策效应是否明显。
3、政策落实是否存在“悬崖效应”,即是否存在贫困户政策过度叠加现象,边缘户是否获得适度支持和帮助,非贫困村“双基”建设是否滞后。
4、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即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及“双基”建设是否全面推进,能否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5、政策宣传是否全面覆盖,即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是否有力有效,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知晓,贫困户对自身受益情况是否说得清楚。
(四)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
1、产业扶贫是否实现全覆盖,即所有贫困村是否实施了产业扶贫项目,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了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
2、“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实施“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带出更大规模、带出更好效益、带出更高质量、带出更紧密机制,是否提升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3、“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贫困村是否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否有一技之长,电商扶贫是否落实到位、发挥效益。
4、“三业一岗”措施是否强化,即是否推广生态友好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否组织贫困劳动者外出就业,是否开发公益岗位,“三业一岗”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是否达到一定比例。
5、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明显,即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带动能力,是否吸纳贫困户就业,是否与贫困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是否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6、产业补助资金是否规范,即是否明确发放产业补助资金的产业规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是否存在“福利化”现象。
7、产业扶贫效益是否明显,即贫困村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否存在“一股了之”“一光了之”等现象。
8、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即是否帮助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防疫、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措施。
(五)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
1、健康脱贫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即是否落实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信息核查,贫困患者(2014年、2015年脱贫户除外)是否享受了健康脱贫政策,贫困患者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是否减轻。
2、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落细,即是否进一步优化“351”“180”政策,是否存在贫困患者住院缴纳押金、“一站式”即时结算未全覆盖的现象,贫困户是否知晓健康脱贫政策内容。
3、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水平是否进一步提高,即是否全面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所有贫困人口是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是否落实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是否实行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是否全面掌握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用药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是否由家庭医生定期送药上门。
4、政策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是否强化贫困患者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是否严控医疗机构或患者过度医疗行为。
(六)搬迁不落一宅,全面安居
1、易地扶贫搬迁户是否“稳得住”,即是否对2016、2017年搬迁户的居住情况、就业现状、产业发展和收入状况进行核查,是否存在就地就近搬迁、安置点招标不规范、贫困户自筹资金过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拨付、拆旧复垦进度较慢等问题。
2、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否全面推进,即搬迁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充分尊重搬迁贫困户意愿,是否严格执行建房标准,是否全部落实建设资金,工程进度是否严格按照序时推进,年底前能否全部搬迁入住。
3、易地扶贫搬迁户是否稳定脱贫,即是否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安排产业就业等后续帮扶措施,是否解决了子女上学、户籍等困难,是否存在“一搬了之”现象。
4、危房改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即住建部门是否开展疑似危房鉴定,是否有贫困户因无法自筹资金而“无力改造”,危房改造项目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少数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改造后未及时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因超标准改造而导致贫困户负债等问题。
(七)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
1、“双包”制度是否落实,即是否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所有贫困村是否都有包村单位,包村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年度帮扶计划;所有贫困户是否都安排了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定期走访贫困户并落实帮扶措施;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干部是否存在情况不明、政策不熟等问题,是否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基层干部开展轮训;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成效是否满意。
2、“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是否到位,即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行政村是否制定脱贫规划,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制定脱贫方案和帮扶措施,贫困户内的家庭成员是否安排帮扶政策和措施,帮扶方案和措施是否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
3、帮扶措施是否有效,即是否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扶措施是否有效解决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实际困难。
4、帮扶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即帮扶定点联系帮扶村的单位是否切实履行责任,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帮扶村脱贫攻坚。
5、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即所有贫困村和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是否派驻扶贫工作队,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是否全方位开展扶贫工作,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工作是否满意。
6、县域结对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即双方是否在资金支持、干部交流、人员培训、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园区共建、携手奔小康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7、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即是否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是否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是否开展了扶贫公益活动,是否认真做好“10•17”扶贫曰活动准备工作,中国社会扶贫网(安徽省)是否全面推开。
(八)“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村
1、贫困村是否得到重点支持,即是否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上优先支持贫困村,出列贫困村是否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今年拟出列贫困村是否达到出列标准。
2、“双基”建设是否加强,即是否加强了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和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了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的服务条件和水平。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否开展,即是否开展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是否开展农户室内外环境整治,是否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4、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即是否支持村级发展特色产业,是否推行农村“三变”改革,所有行政村是否都有集体经济收入,收入来源是否稳定。
5、非贫困村是否得到支持,即是否根据非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和实际需求,在产业发展和“双基”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经标
副组长:林兴合 杜继铁
成员:吴鹏 孙耀顺 占宏刚 刘永斌 王正 王强
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带头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二)突出排查重点。对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的大排查内容,逐一梳理、逐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群众,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督导力度。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大排查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派单销号督促到位;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大排查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以及经过大排查仍在国家、省市县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倒追问责。
(四)认真抓好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在10月3日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