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保护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出台《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对金寨猕猴桃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明确责任和义务,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侵害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参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六安瓜片、霍山石斛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规范,于2015年形成初稿,经县质量强县领导组成员单位深入探讨,政府网站意见征集,金寨猕猴桃申报牵头单位开展民意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该草案。
四、工作目标
《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实施,以提高这一公共品牌价值的开发利用,有利于我县地域经济的发展。
五、主要内容
《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共分四部分十九条保护内容。 第一部分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保护范围及全县23个乡镇县辖行政区域,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能 金寨县人民政府设立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护委),各部门各司其责;第三部分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明确了申报条件和要求;第四部分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保护和监督。
六、创新举措
《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使金寨猕猴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七、保障措施
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实施,县农发委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金寨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