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自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小区周边饭店油烟排放问题的意见》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商住混合楼饭店油烟扰民这一民生问题提出了非常中肯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意见中涉及的居民小区周边饭店油烟排放问题。
我局自2015年起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每年均制定出台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目标和时限,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全面规范全县范围内餐饮业经营行为,严把准入关。对于新开餐饮单位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登记证》时,我局严格把关,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取得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检验报告的单位,不予许可备案。二是逐步实施油烟净化器安装。自2015年以来,我局积极争取油烟净化专项资金近500万元,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以奖代补,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计补贴1390户餐饮单位。三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完善监管巡查台账。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多个检查组,对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逐户排查、整改,定期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维保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监管台账。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照餐饮业油烟排放规范标准,我局按标准督促各餐饮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联合城管、环保等部门突击对各类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对不按符合规定排放油烟的,及时整改。五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印发一封信、召集餐饮经营单位分片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让经营业主树立大气污染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取得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关于您意见中涉及的部分饭店油烟排至下水道,但仍会沿管道返回,严重影响居住环境问题。
您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在我县某些小区确实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治理对象多。餐饮行业门坎低,近年来呈现出散、乱、多的行业状况,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日益增大;二是部门职能不对等。根据我县相关规定,餐饮业油烟污染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由六安市市环保局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承担,餐饮业油烟污染行政处罚权由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我局目前只能要求餐饮单位经营者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三是城市规划设计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我县早期建设的居民小区功能不科学、规划设计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沿街商铺未设置油烟排放专用通道,给后续入驻的餐饮商家油烟排放带来不便,有些油烟问题基本没有整改的途径,烟囱上天、入地均无法彻底有效解决。四是整改成本高。据调查,普通的油烟分离装置要5000元以上,高档油烟分离装置超过万元,加上安装、改造费用超过两万元,我局实施的以奖代补资金有限,从而导致餐饮经营单位整改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整改效果。
三、下一步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紧迫性。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事关城市形象,事关居民生活质量,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局将从大局出发,从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出发,把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纳入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思想上增强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紧迫性。
2.制定措施,科学安排,提高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根据县领导批示精神我局今年将继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采取依法规范一批,停业整治一批,完善手续一批方式,对县域范围内餐饮经营户(含个体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我县大气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跟踪检查,强化责任,提高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和我局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各类渠道反馈、检查中发现问题马上办理,各责任小组则照单按时办结并回复,以此压实工作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
4.再上措施,再加力度,力争把我县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做得更好。局领导明确要求,各片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不到位,工作小组不收兵。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运用必要手段坚定不移地把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抓好抓细抓到实处。
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并非一朝一日就能完成,我局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以下建议:组织环境、城市管理、住建、规划等部门,针对例如东方龙城等无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制定出台改造方案,彻底根治规划设计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商住混合楼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