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104-0000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文日期: 2021-04-02 10:38: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4-02 10:38: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市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目录
文  号: 词:

市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目录

2021-04-02 10:38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责任单位
1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政办〔2014〕38号 市市场监管局
2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六政办〔2015〕18号 市市场监管局
3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5〕120号 市市场监管局
4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7〕44号 市市场监管局
5 关于印发六安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8〕84号 市市场监管局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