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新的《金寨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是在2016年11月印发的《金寨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的。老的管理办法实施了5年,指导完成了首届金寨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为推动县域企业质量提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政府质量奖是贯彻质量强国战略的需要。推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不仅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实施质量发展战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通行做法,也是当前我国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有利于我县通过持续选树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企业(组织)规范发展,帮助企业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凝聚全县力量推动质量强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政府质量奖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推进制造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是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优先方向和重中之重。而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有利于全县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和质量思维,尽快形成争先创优局面,加快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步伐,大幅度提高企业市场综合竞争力,着力推动我县经济由中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此外,近年来,省政府对全省各市实施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明确将全省各市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制造业企业列为考核评价指标之一。评审政府质量奖企业,有助于我县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中保持和提升优势。
据此,为顺应全市兄弟县区纷纷修订办法及本县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金寨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金寨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共五章32条:第一章总则(6条)、第二章申报条件(2条)、第三章组织和评审(10条)、第四章奖励和监督(12条)、第五章附则(2条)。章节安排力求简洁,易于宣传,内容更加丰富,文字更为精简。
总则明确了设奖的目的、依据、奖项的类别及授予对象、评审周期、原则、标准和优先推荐申报对象。
申报条件主要明确了企业(组织)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
组织和评审主要明确了质量奖评审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评审组的组成和职责。规定了评审过程中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审定批准等环节的总体要求。
奖励及监督明确了奖励形式、奖励经费安排和使用要求。明确了评审工作监督组建立、评审纪律、获奖荣誉称号及标识使用以及撤销荣誉、停止使用标识的情形。对获奖组织奖金额度由以前的15万元增加到30万元。
附则主要规定了办法施行日期和负责解释单位。
(二)适用期限
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即2021年8月2日起施行。
杜继铁
解读部门:认证计量科 解读联系人 科长:孙淑静 706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