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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109-00050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09-30 15:41: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9-30 15:41:5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065720
名  称: 【其他解读】解读《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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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读】解读《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管理的通知》

2021-09-30 15:41 作者:药械科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迅猛发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需用的药品大幅增加,相应的,非法经营使用相关药品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公众用药安全。为此,各级政府和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可用于医疗美容药品的管理力度

一是从源头抓起,依法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
    二是切实规范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经营行为,切断非法医疗美容的药品来源。 药品批发企业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按规定审核购药单位的资质,不得将相关药品销售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防止发生伪造资质套购、骗购药品行为。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和范围销售药品,不得违规购进和超范围销售药品,将相关药品销售给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加强网络监管,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加强主动监测和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网络销售行为,及时排查及移送发现的线索和问题,防止非法医疗美容机构从网络渠道购进医疗美容药品。

三是深入开展对制售假药行为的打击。由于利益驱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非法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有可能出现在市场上,可用于医疗美容药品成为制售假药的温床。因此,需要全方位加大检查力度,延伸监管触角,以发现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为线索,加强对制假贩假的打击,涉嫌制售假药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按照省市局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及时制发了《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日常监管和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等任务,加强市场检查力度,以及时发现线索和案源,持续保障我县公众用药安全。


药械科负责人:陈晓峰  办公电话:7065713    办公地址:梅山镇史河路16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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