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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207-00031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2-07-12 10:14:4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7-12 10:14:4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2022年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文  号: 词:

2022年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2022-07-12 10:14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排序 序号 代表重点建议标题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办复类别 办复主要内容 推进情况 备注
50 86 关于以乡建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建议 县市场监管局 县委编办 C 1、我局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班,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带队,于4月上旬和6月下旬分别到铁冲、全军、桃岭、双河等乡镇进行了调研,面对面地与三乡一镇的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监管所设立条件和要求向人大代表进行了说明,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安徽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和县编委《关于优化调整金寨县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鉴于全县其他11个乡现有办公条件有限,且目前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我局认为以乡建市场监管所条件尚不具备,待今后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积极报请县编委批准,逐步实现以乡建所的目标。同时,为确保全县23个乡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加对未设立市场监管所11个乡的日常监管频次,使全县人民饮食、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上述意见我局已向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了说明,13名建议代表对我局的意见和答复均表示满意。 暂不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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