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3]1092号 |
金寨完达山世纪贝贝孕婴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完达山世纪贝贝孕婴店 |
92341524MA2QGTGQ5C |
曾伟峰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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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3]1093号 |
金寨县周平辉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周平辉商店 |
92341524MA8PWOYL7H |
周辉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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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3]1097号 |
金寨县长岭乡长山冲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金寨县长岭乡长山冲村卫生室 |
55183238034152412D6001 |
王仕平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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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3]1098号 |
王平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王平 |
92341524MA2QGROA72 |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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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3]1101号 |
漆学龙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漆学龙 |
92341524MA2QGF192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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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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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市监处罚[2023]1103号 |
金寨县黑毛猪批发铺经营未经检疫和检验的猪肉案 |
金寨县黑毛猪批发铺 |
92341524MA8NUEQW10 |
王燕 |
经营未经检疫和检验的猪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本)》第119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未经检疫和检验的猪肉,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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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市监处罚[2023]1105号 |
金寨袁大河百货店销售侵犯“海神”注册商标专用权黄酒案 |
金寨袁大河百货店 |
92341524MA2QGMHA13 |
袁大河 |
销售侵犯“海神”注册商标专用权黄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本)》第240条第1项1(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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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市监处罚[2023]1107号 |
金寨县大传商店销售侵犯“牛栏山”陈酿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
金寨县大传商店 |
92341524MA2NLPGEON |
孙大传 |
销售侵犯“牛栏山”陈酿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本)》第240条第1项1(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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