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一)开展两节市场检查。制定《关于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市监〔2021〕265号),全面部署。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400余家,受理和处理12315平台相关消费者投诉3起、12345市长热线投诉3起、重畅决2起;立案查处73起,罚没款26余万元。
(二)加强农资、农膜市场监管。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金市监〔2022〕72号),部署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3月市场规范科及执法大队联合对44家农资经营户开展农资打假督查,组织抽检化肥14组,不合格5组,立案查处6起,办结6起,罚没款7.45万元。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金市监〔2022〕123号),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农资打假主题宣传活动发放《一封信》、提示函、明白纸200余份。
印发《转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金市监〔2022〕189号),重点对辖区内农膜、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经营单位进行摸排检查,检查农膜销售单位143家次,要求农膜销售单位严把进货关,对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农膜做到不进货、不销售,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我县无农膜、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餐具生产企业。
(三)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金市监〔2022〕94号),县局成立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统一执法行动,检查覆盖校园数152所,出动执法人员239人次,检查经营户320家,涉嫌违法经营户21家,立案21件,结案21件,涉案货金额0.402398万元,罚没款1.5688万元。
(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巡查打击及督查工作的通知》(金市监〔2022〕39号),2月在辖区内组织自查,突出对农贸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检查打击,实现保护区和重点水域“四清六无”目标。
每月常态化检查网具店、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共出动执法人员837人次,检查水产品销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373家次,水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209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078家次,渔具商店38家次,撤除店招、店牌2个,整改餐单31份,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169份,监测电商平台(网站)73家次,确保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五)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整治行动(清风行动)。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金市监〔2022〕107号),自4月10日起在全县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贸市场排查是否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餐饮企业是否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渔具店是否出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等禁用渔具,经营户是否经营猎夹、地枪、电子诱捕器等禁用猎捕工具;严禁线上线下经营户以“野生兰花”“野生小河鱼”“野生娃娃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行为。共出动190人次,检查经营户246家次,线上以“野生娃娃鱼”“野生兰花”等搜索关键词对电商(网店)进行监测42家次,未发现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违法违规行为。
10月,我局与林业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检查,查处野猪3头,县公安局已作无害化处理。
(六)开展反电诈防范工作。紧盯“人人识电诈、人人懂反诈、人人不被骗”工作目标,开展反电诈宣传防范工作,在办公场所、窗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反电诈”宣传展板或提示语,张贴横幅和宣传单,利用QQ和微信群发送预警短信。利用商超、辖区所等电子显示屏播放反电诈及防范非法集资警示语89条次;开展“进校园”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8场次。结合日常检查,并利用微信群、线下宣传等方式向3548户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推广下载使用反电诈软件,并提醒开启预警功能,及时升级更新,增强防范功能;每日将《金寨公安防诈日历》转发至工作群、个体工商户群及朋友圈,以真实案例作警示,共转发76条次;发放张贴宣传单及电信诈骗提示卡3000余份。
(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转发市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金市监〔2022〕156号),在老年养生机构、药店、保健品经营户等场所张贴发放《一封信》及防范养老诈骗提示卡片,共检查并开展宣传活动162场次,发放张贴《一封信》及防范养老诈骗提示卡片2000余份,悬挂横幅9条,利用大型商超及辖区所显示屏循环播放防涉养老诈骗宣传标语,电子屏播放宣传语199条次,依托安徽省网络交易与服务系统发送反诈手机短信340条;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37万元。
(八)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金市监〔2022〕42号),4月份以来,我局在前期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在建大型工程成品油使用情况监管,现场核查成品油运输车辆,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成品油案件3起,罚没款共1.49万元。移送县科商经信局案件1起。抽样送检1批次成品油,检验结果为合格。安排辖区市场监管所检查加油站13家,通过对照销售台账核实其进货来源的真实性,从销售源头确保成品油产品质量合格。参与县安委办组织的纺织企业储存使用生物质油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储存使用生物质油纺织企业10家,依法对7家纺织企业使用的生物质油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均证实属于危化品,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这7家纺织企业非法存储危化油品的行为。
(九)加强粮食市场秩序管理。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市场秩序监管制度规范》(金市监〔2022〕93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局工作要求,抽调1人长期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印发《转发关于印发<六安市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监〔2022〕146号),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34家,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18家,水电气等公用事业43家,金融25家,转供电15家,县内采砂点1家,无违法违规收费情况。6月30日和9月4日,联合县发改委检查11家转供电主体,宣传转供电政策,发放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告知书,了解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其按规定公示电费收取情况,严禁不合理加价;9月20日,联合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召开转供电主体约谈会,宣传政策;9月27日双随机抽查3家转供电主体,无乱收费情况。
(二)加强价格日常监管。疫情期间,查处2起未明码标价案,罚没款0.6万元,重点对明发超市和明汇城农超开展重点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关注价格动态。开展国庆假期及前后市场价格监管,落实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周报制。聚焦民生,查处金寨县凯达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没收32余万元,查处金寨县龙腾自来水厂不执行政府定价案,罚款2万元。
(三)开展中秋期间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宣贯,检查经营者户数71家,无单价超过500 元的月饼礼盒,发现1起月饼礼盒过度包装的经营行为,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检查螃蟹经营户4户,无办理过蟹卡和蟹券情况。
三、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一)开展网络“两节”“五一”“中秋”“双十一”等节日期间专项监测。印发《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网络交易专项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金市监〔2022〕7号),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农村电商、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强化平台责任,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行政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促使我县电商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2022年市局交办涉嫌违法线索5件,已办结5件。立案查处9起,案值2.62562万元,罚没款3.53332万元。
(二)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印发<金寨县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市监〔2022〕307号),加强对“重点消费品、防疫商品”的监测监管,依托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系统,以“防疫用品”、“野生小河鱼”、“进口食品”等为关键词进行日常监测,对网络中的虚假广告、和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45个次,实地开展检查46家次。
四、广告监管工作
(一)完成2021年年度调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指导、督促各统计调查对象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2021年度统计年报。
(二)加大对各类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结合投诉举报,严厉查处企业发布疾病治疗、虚假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广告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5件,罚没款11余万元。
五、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工作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金市监〔2022〕155号),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134万元。开展本地区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关于印发《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公平审查办〔2022〕1号),21家成员单位清理总数40件,保留40件;登记审查2家县直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2份,其中提出修改意见1份。
六、合同监管工作
(一)加强商品房格式合同的行政监督。加大对房地产格式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联合房管局对13家房地产企业开展检查,组织企业自查,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虚假宣传行为和销售过程中的“阴阳合同”。目前对房地产合同行政监督145份,指导签订合同15份,有效避免了监管风险。
(二)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重点围绕商品房买卖、加工承揽等合同,检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合同履约是否及时,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目前已调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8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双打工作
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六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打假字﹝2022﹞1号),扎实推进双打各项工作。目前我局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21件,罚没款132余万元,其中食品类137件,罚没款87.5余万元,医疗器械类9件,罚没款12.8万元,药品类9件,罚没款20万,产品质量类43件,罚没款7.23余万元,商标侵权类14件,罚没款4.13万元,知识产权类9件,罚没款0.5万元。
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根据全国双打办统一部署,11月10日上午,县局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活动,重点销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没收的侵权假冒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材料、工具、标识标志、标签、证书、包装物等物品。本次集中销毁罚没查缴的假冒伪劣商品,主要为预包装食品、食品、服饰、食品添加剂、盗版光盘、非法出版物,价值0.23余万元。
八、其他
按要求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根据统一安排参县局加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拆迁等工作。配合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金寨县常规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局的整改工作。
九、2023年工作计划
立足股室职能,加强价格、广告、网络、合同监管,扎实推进双反、双打业务,开展农资农膜市场、粮食市场、成品油市场、长江禁捕、电信诈骗、扫黄打非、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整治,及时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多与市局业务科室沟通、对接,与各所(分局)、局股室强化联系,力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