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3]1365号 |
金寨县桃岭乡赵院村卫生室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金寨县桃岭乡赵院村卫生室 |
55182429234152412D6001 |
吴章学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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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3]1376号 |
金寨县果子园乡龙墩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金寨县果子园乡龙墩村卫生室 |
55182686934152412D6001 |
余登付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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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3]1390号 |
金寨县燕子河镇凉亭村万畈卫生站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金寨县燕子河镇凉亭村万畈卫生站 |
55183381834152412D6001 |
李开德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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