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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401-0000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1-16 09:43:4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6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1-16 废止时间:
名  称: 【其他文件】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金市监〔2024〕4号 词: 药品网络销售

【其他文件】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1-16 09:43 作者:药械科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纵深开展,依据《关于印发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35号),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范围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现将《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6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网售药品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所(分局)要督促、指导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按规定进行报告并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经营,加强对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资质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或资质不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所(分局)要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对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等情形予以高度关注,对监测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查办案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所(分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依法依规销售处方药,切实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不得展示处方药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信息。

(四)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主办单位要依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各所(分局)对辖区内发布药品信息的重点社交平台、网络论坛、自建网站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审核所发布的药品信息内容,督促其对评论区等可能导流的信息发布途径进行监控,对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开展集中清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曝光一批非药品冒充药品、“网红神药”“祖传秘方”、宣称奇效等信息,关闭一批发布、散播不良信息的违规网站和违规账号。

(五)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所(分局)要督促药品网络销售者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委托配送、远程配送和混箱配送行为管理,对提供冷藏、冷冻药品配送服务的,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措施,禁止暂时储运,防止脱离冷链;要开展对药品网络零售配送的抽查检查,切实加强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质量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开展配送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关安排,局召开全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协同行动,为集中治理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各所(分局)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梳理本地区涉及网售药品的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建立相关主体台账和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清晰、责任到人。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2月至8月)。所(分局)要探索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依职责组织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坚持“以网管网”“以快治快”,强化网络监测工作联动,严格落实《安徽省药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处置规程》,对监测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线索,做到“快核快处”“查处到位”。加强网络销售风险研判和个案分析,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至10月)。总结集中治理工作成效,探索成功经验,完善治理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将部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制度性成果,巩固集中治理成效。各所(分局)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集中治理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统计表(附件)等报送局,并于2024年3月7日前、2024年6月7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及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线索督办。要加强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要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涉及外省网站处置的,要及时与网站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联络。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大案例曝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同时,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涉及重大信息的发布须认真评估,防止炒作误读,对涉及药品安全的网络负面舆情要及时进行识别研判和妥善处置,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生态环境。

联系人:  

 话: 0564-7065713

 

附件: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项目

数量

辖区内期末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数量(个)

 

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数量(个)

 

检查药品零售配送企业数量(个)

 

约谈企业数量(个)

 

责令整改企业数量(个)

 

完成整改企业数量(个)

 

公开曝光企业数量(个)

 

屏蔽或关闭违规网站数量(个)

 

屏蔽或关闭违规账号数量(个)

 

立案调查案件数量(件)

 

报送典型案例数量(件)

 

案件处罚金额(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件)

 

移交其他部门案件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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