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309号 |
六安健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广告含有虚假内容案 |
六安健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524MA8QLNR8XK |
史健 |
发布广告含有虚假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0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6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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