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394号 |
周云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周云霞 |
92341524MA2QGAC56H
|
周云霞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0.2元,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
|
2 |
金市监处罚[2024]1394号 |
金寨县陶陶居茶行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案 |
金寨县陶陶居茶行 |
92341524MA2RQYTUXO |
刘丽 |
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 |
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 5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
|
3 |
金市监处罚[2024]1397号 |
金寨县昌东超市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案 |
金寨县昌东超市 |
92341524MA8NLAUT2Y |
盛昌东 |
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 |
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 15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3日 |
|
4 |
金市监处罚[2024]1398号 |
金寨小厨娘酒楼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小厨娘酒楼 |
92341524MA8PW51X9G |
梁萍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
|
5 |
金市监处罚[2024]1404号 |
安徽千联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
安徽千联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RXTA678 |
张润红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一项第1目(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
|
6 |
金市监处罚[2024]1407号 |
王大来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
王大来 |
92341524MA2QHBY706
|
王大来 |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三项第1目(1)①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
|
7 |
金市监处罚[2024]1408号 |
冯玉玲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
冯玉玲 |
92341524MA2TXC3C71 |
冯玉玲 |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三项第1目(1)①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
|
8 |
金市监处罚[2024]1409号 |
金寨县瞄瞄茶行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
金寨县瞄瞄茶行 |
92341524MA2NXJEB20 |
田苗苗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一项第1目(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
|
9 |
金市监处罚[2024]1410号 |
金寨县茶小满农副产品经营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
金寨县茶小满农副产品经营部 |
91341524MA8PEXL55B |
胡婷婷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一项第1目(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
|
10 |
金市监处罚[2024]1414号 |
张维根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张维根 |
92341524MA2PGXEW1U |
张维根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五项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
|
11 |
金市监处罚[2024]1415号 |
金寨县余丹余双批发购物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余丹余双批发购物超市 |
92341524MA2UPN3KXQ |
余丹丹 |
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
|
12 |
金市监处罚[2024]1416号 |
金寨县简勇百货批发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简勇百货批发店 |
92341524MA2QG9K2X6 |
简勇 |
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
|
13 |
金市监处罚[2024]1419号 |
金寨县张昌文蔬菜销售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金寨县张昌文蔬菜销售 |
92341524MA2T98BC6K |
潘孝琴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五项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1.3元,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
|
14 |
金市监处罚[2024]1420号 |
金寨县叔友茶行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
金寨县叔友茶行 |
92341524MA2TTLQK1F |
陈叔友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
|
15 |
金市监处罚[2024]1424号 |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案 |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3415240772195967 |
罗时刚 |
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 |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及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商品,罚款2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