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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411-0001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强制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1-01 11:38:1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11-01 11:38:1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10月份行政强制信息公开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10月份行政强制信息公开

2024-11-01 11:38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4]1394

周云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周云霞

92341524MA2QGAC56H

 

周云霞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0.2元,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12

 

2

金市监处罚[2024]1394

金寨县陶陶居茶行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案

金寨县陶陶居茶行

92341524MA2RQYTUXO

刘丽

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

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 5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15

 

3

金市监处罚[2024]1397

金寨县昌东超市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案

金寨县昌东超市

92341524MA8NLAUT2Y

盛昌东

销售擅自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名称的产品

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 15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13

 

4

金市监处罚[2024]1398

金寨小厨娘酒楼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小厨娘酒楼

92341524MA8PW51X9G

梁萍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12

 

5

金市监处罚[2024]1404

安徽千联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安徽千联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341524MA2RXTA678

张润红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一项第1目(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17

 

6

金市监处罚[2024]1407

王大来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王大来

92341524MA2QHBY706

 

 

王大来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三项第1目(1)①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2

 

7

金市监处罚[2024]1408

冯玉玲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冯玉玲

92341524MA2TXC3C71

冯玉玲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三项第1目(1)①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2

 

8

金市监处罚[2024]1409

金寨县瞄瞄茶行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金寨县瞄瞄茶行

92341524MA2NXJEB20

田苗苗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一项第1目(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3

 

9

金市监处罚[2024]1410

金寨县茶小满农副产品经营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金寨县茶小满农副产品经营部

91341524MA8PEXL55B

胡婷婷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68条第一项第1目(1)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3

 

10

金市监处罚[2024]1414号

张维根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张维根

92341524MA2PGXEW1U

张维根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条第、第九条第五项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9

 

11

金市监处罚[2024]1415

金寨县余丹余双批发购物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余丹余双批发购物超市 

92341524MA2UPN3KXQ

余丹丹

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3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9

 

12

金市监处罚[2024]1416

金寨县简勇百货批发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金寨县简勇百货批发店

92341524MA2QG9K2X6

简勇

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罚款3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30

 

13

金市监处罚[2024]1419号

金寨县张昌文蔬菜销售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金寨县张昌文蔬菜销售

92341524MA2T98BC6K

潘孝琴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条第、第九条第五项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1.3元,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30

 

14

金市监处罚[2024]1420号

金寨县叔友茶行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金寨县叔友茶行

92341524MA2TTLQK1F

陈叔友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30

 

15

金市监处罚[2024]1424号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案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13415240772195967

罗时刚

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

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第二款及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商品,罚款2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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