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469号 |
金寨县老孙炒货店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计价秤案 |
金寨县老孙炒货店 |
92341524MAE03CGC16 |
孙庆应 |
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计价秤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28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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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4]1470号 |
金寨县昕昕卤菜店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计价秤案 |
金寨县昕昕卤菜店 |
92341524MA8Q0LYP3J |
施雪 |
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计价秤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28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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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4]1472号 |
安徽金寨祥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安徽金寨祥堡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134152457178032XH |
王为雄 |
发布虚假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08条第一项款的规定,罚款2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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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4]1474号 |
金寨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金寨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TU4001T |
柳春风 |
发布虚假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06条的规定,罚款72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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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4]1475号 |
金寨县小雪鸭脖店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金寨县小雪鸭脖店 |
92341524MA2ULETD1D |
王晓梅 |
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328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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