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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408-00035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 2024-08-05 14:59:2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8-05 14:59:2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应对情况】【自然灾害】金寨县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文  号: 词:

【应对情况】【自然灾害】金寨县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2024-08-05 14:59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预报,8月10日前我县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大部分地区37~39℃,局部超过40℃

    经综合研判,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高温发展,做好能源保供、农业、公众等气象保障服务,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特此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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