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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503-00061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管理制度 发文日期: 2025-03-13 11:51:5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3-13 11:51:5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025-03-13 11:51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第二条  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第三条  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第四条  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第五条  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六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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