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5]1070号 |
金寨县红利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红利食品店 |
92341524MADNPGT49R |
袁兴利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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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5]1071号 |
金寨县诺妍水果经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诺妍水果经营超市 |
92341524MA8PXETR80 |
袁自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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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5]1072号 |
金寨县惠康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惠康超市 |
92341524MAD3TYXP9R |
程卜芳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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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5]1073号 |
金寨县星熠火锅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星熠火锅店 |
92341524MA8PPBMF3M |
郭耀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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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5]1074号 |
周立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周立飞 |
92341524MA8NR5GPXK |
周立飞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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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市监处罚[2025]1075号 |
金寨县红子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红子百货超市 |
92341524MA2QGFMA4P |
袁兴红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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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市监处罚[2025]1076号 |
丁永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丁永发 |
92341524MA2TKTPE9J |
丁永发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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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市监处罚[2025]1077号 |
卢孝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卢孝平 |
92341524MA2RWAC2X5 |
卢孝平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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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市监处罚[2025]1078号 |
宋祖文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宋祖文 |
92341524MA2NJNAL3D |
宋祖文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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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市监处罚[2025]1079号 |
叶启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叶启华 |
92341524MA2N35CP2R |
叶启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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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市监处罚[2025]1080号 |
金寨县婴尔乐母婴之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婴尔乐母婴之家 |
92341524MA2TPC1961 |
陈锐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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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市监处罚[2025]1081号 |
金寨县红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县红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341524MA8MY5BU6B |
史伟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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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市监处罚[2025]1082号 |
金寨县小詹百货批发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金寨县小詹百货批发部 |
92341524MA8P57A04J |
汪玉荣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的规定,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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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市监处罚[2025]1087号 |
金寨县梅山镇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超过失效日期的医疗器械案 |
金寨县梅山镇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
PDY00002734152413B2001 |
孙亚东 |
使用超过失效日期医疗器械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0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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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市监处罚[2025]1088号 |
金寨县青山镇汤店村振风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金寨县青山镇汤店村振风超市 |
92341524MA2QG0EB08 |
吴庆安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超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0.25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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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金市监处罚[2025]1089号 |
安徽红岭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安徽红岭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91341524MA8NUMYY0N |
王胜 |
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超期食品原料,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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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金市监处罚[2025]1090号 |
金寨县友政鲜肉批发零售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猪肉案 |
金寨县友政鲜肉批发零售店 |
92341524MA2QGPJK4R |
余友政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猪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0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猪肉,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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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金市监处罚[2025]1091号 |
金寨县九峰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金寨县九峰商店 |
92341524MA0QG0G62L |
王小清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超期食品,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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