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HE-CG-2025008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香枫创意园综合科研楼1203-1206号
中标金额:叁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3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59批次,其中普通食品615批次、食用农产品344批次。(抽检区域为金寨县) 服务要求:承检机构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科学安排抽检工作,确保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完成不低于全年任务总量的25%、50%、75%、100%。 服务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并报送抽检分析报告。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阙香宝、何深勇、荣先丙、唐应芬、李勇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49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2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寨县知识产权局)
地 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亚夏汽车城20栋
联系方式:0564-7065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23楼2309-2312室
联系方式:0564-7711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 工
电 话:0564-77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