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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504-0000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4-02 11:52:5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4-02 11:52:5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三)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三)

2025-04-02 11:52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三)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5]1132号

金寨县家佳乐超市鲜花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金寨县家佳乐超市鲜花岭店

92341524MA2Q3HUK1K

王家玉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超期食品,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4

 

2

金市监处罚[2025]1133号

金寨县百果一号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小台芒案

金寨县百果一号水果店

92341524MAE1CXHG8Q

 周永芳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小台芒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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