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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504-0000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4-02 11:54:2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4-02 11:54:2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品、医疗器械类)(三)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品、医疗器械类)(三)

2025-04-02 11:54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药品、医疗器械类)(三)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5]1131号

金寨县麻埠镇卫生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金寨县麻埠镇卫生院

12341426486266692P

孟贺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三的规定,罚款3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4

 

2

金市监处罚[2025]1134号

金寨县斑竹园镇王氏祠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金寨县斑竹园镇王氏祠村卫生室

55183008634152412D6001

吴善熙慧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的规定,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10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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