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5]1143号 |
金寨斑竹满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斑竹满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U5Q4CXD
|
罗从俊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
2 |
金市监处罚[2025]1144号 |
金寨县湘味观小院饭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县湘味观小院饭店 |
92341524MA2NNXXB7X
|
汪俊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
3 |
金市监处罚[2025]1145号 |
金寨县麦香苑糕点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县麦香苑糕点房 |
92341524MA2N4WMF3M
|
李惠银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
4 |
金市监处罚[2025]1146号 |
金寨县郭祥珠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郭祥珠超市 |
92341524MA2N |
郭祥珠 |
92341524MA2N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