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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505-0002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强制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5-29 16:22: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5-29 16:22: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5月份行政强制信息公开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5月份行政强制信息公开

2025-05-29 16:22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5]1148号

金寨县金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散装食品案

金寨县金虫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341524MA2N543X9X

廖加凤

无证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散装食品

无证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1000元;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散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5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7

 

2

金市监处罚[2025]1150号

周梅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猪肉案

周梅

92341524MA2PHE872J

周梅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猪肉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0条的规定,罚款2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8

 

3

金市监处罚[2025]1155号

金寨蔡记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金寨蔡记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41524MA8QLA1L5N

蔡德胜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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