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604-0002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6-04-13 16:09:2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6-04-13 16:09:2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双打类)(二)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双打类)(二)

2026-04-13 16:09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61219

*霞销售假冒专利的平抹子案

*

92341524MA2T0JFM40

 

销售假冒专利的平抹子

销售假冒专利的平抹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8

 

2

金市监处罚〔20261220

金寨县**食品店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金寨县**食品店

92341524MA2Q45544H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8

 

3

金市监处罚〔20261220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92341524MA2UCB6L3M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5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8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