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93164345Y/202604-0003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处罚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6-04-20 12:12: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6-04-20 12:12:1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三)
文  号: 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三)

2026-04-20 12:12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61227

金寨县***土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金寨县***土菜馆

92341524MA2PLK483B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4

 

2

金市监处罚〔20261228

金寨县***山庄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金寨县***山庄

92341524MA2RQGDC1T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4

 

3

金市监处罚〔20261229

*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92341524MA2P0PW64N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4

 

4

金市监处罚〔20261231

金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金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41524MA2TU4001T

柳春风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4

 

5

金市监处罚〔20261233

金寨县***便利金桂苑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金寨县***便利金桂苑店

92341524MA8N8T3D0R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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