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金市监处罚〔2026〕1259号 |
金寨县燕子河镇***村卫生站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金寨县燕子河镇***村卫生站 |
55183365834152412D6001 |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