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项目文本
1.“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宣传培训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宣传培训费项目支出27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7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发〔2018〕17号)、《金寨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金政办秘〔2021〕69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组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灾害信息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7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培训费12万元,广告宣传费4万元,办公费2万元。
(7)绩效目标:组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灾害信息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创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企业等,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基础。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调查处理”项目。
(1)项目概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调查处理项目支出17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万元。
(2)立项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聘请专家深入高危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办公费2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
(7)绩效目标:对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专项治理,聘请专家深入高危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对僵尸企业遗留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进行整改,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事故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平台。对在执法检查、日常检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重点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认真调查并严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3.“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支出25万元,项目类型为其他运转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万元。
(2)立项依据:金寨县应急局房屋租赁合同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解决应急局及下属地震局、监察大队办公用房。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万元,其中:租赁费22.32万元,物业管理费2.67万元。
(7)绩效目标:用于金寨县应急局租赁汇金公司金梧桐办公用房全年房租费、物业管理费。
4.“应急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应急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95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5万元。
(2)立项依据:《金寨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规划》(金政办秘〔2022〕72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00万元,工会经费7.00万元,住房公积金15.00万元。
(7)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应急值守费用等机关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5.“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经费项目支出20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
(2)立项依据:《金寨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规划》(金政办秘〔2022〕72号)、《金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十四五”规划》(金应急〔2022〕98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对县内社会救援队伍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和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壮大。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奖励金10万元,其他交通费4万元。
(7)绩效目标:对县内4支社会救援队伍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和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壮大。
6.“政府采购”项目。
(1)项目概述: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8.3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3万元。
(2)立项依据:县应急局实际办公需要。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采购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办公电脑设备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3万元。
(7)绩效目标:采购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办公电脑设备等,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及机关工作效率。
7.“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险”项目。
(1)项目概述:政府采购项目支出6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办理应急管理系统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484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为安全监管及救灾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万元,其中:其他社保缴费6万元。
(7)绩效目标:为安全监管及救灾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后续保障,为意外发生后能提供一些相应的经济支持。
8.“县安委会办公室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发〔2018〕17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召开安委会例会、开展对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督查、接待上级督查。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专项治理等工作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其中:印刷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会议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
(7)绩效目标: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季度召开安委会例会、开展对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督查、接待上级督查。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专项治理等工作。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作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9.“地震监测”项目。
(1)项目概述: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类型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工作的通知》(皖震发防〔2014〕51 号)、《关于规范金寨县地震宏观监测点建设工作及观测员观测补贴的通知》(金震指办〔20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6〕68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地震监测预警,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其中:奖励金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点费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万元。
(7)绩效目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地震灾害监测预警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