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7918901769/202412-00010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发文日期: 2024-12-11 15:40: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24-12-11 15:40:2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应急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应急罚〔2024〕29号
文  号: 词:

(金)应急罚〔2024〕29号

2024-12-11 15:40 来源:金寨县应急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被处罚单位

安徽金合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天堂寨天马加油站

文书号

(金)应急罚〔2024〕29

违法事实

安徽金合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天堂寨天马加油站管道测漏仪未通电,现场通电后,测漏仪上 1 号管道显示报警,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 10000 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处罚机关

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