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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7918901769/202504-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5-04-08 16:39:1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5-04-03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应急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04-03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 金安〔2025〕1号 词: 充电安全

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5-04-08 16:39 作者:应急局办公室 来源:金寨县应急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安20251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规范我县小区电动车充电,长效治理违规充电行为,县安防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寨县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请对照贯彻落实。

 

 金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代)   

202543                


金寨县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效整治“飞线充电”现象,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金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建立我县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一)政府及部门

各乡镇应当摸清辖区居住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情况,完善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开展违规充电排查整治,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安全宣传,鼓励居民自查自改。

县城市小区综合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梅山镇和县公安、消防、应急、城管等部门,整治违规充电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责任。县消防、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对拒不整改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二)物业服务企业

负责小区内充电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查,对违规充电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相关部门,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三)业主及使用人

遵守充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及携带电池入户充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物业或消防等部门报告,配合开展消防演练。

二、规范管理措施

(一)禁止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二)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日常排查,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整治责任,将电动车违规充电纳入安全隐患排查范围,组织小区保洁员、保安、楼栋长等人员,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劝阻违规充电行为,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由乡镇通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落实电动车违规充电隐患排查整治。

(三)技术赋能

县城管局应当推进小区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建设,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在电动车违规充电整治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

(四)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居民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劝导,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对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县消防、城管等部门要采取约谈、现场警示等方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起到“发生一起火灾、警醒整片居民”的效果。宣传教育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应急处置机制

(一)预案演练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特殊性,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流程、疏散路线以及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等关键步骤。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面向居民的消防演练活动组织居民参与应急演练,提升居民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消防救援局应当为小区的预案制定和演练活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支持,确保预案的专业性和演练的实效性。

(二)队伍装备

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明确队伍成员,配备齐消防救援装备。小区内应设置清晰醒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消防设施、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设备设施在关键时刻能够正常运作和畅通使用

(三)快速响应

一旦小区因电动车充电发生火情,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及时切断电源,迅速疏散居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火灾初期扑救,等待消防部门救援。

、长效机制建设

(一)考核评估

县物业提升专班应将电动车违规充电纳入小区综合治理范围和小区物业服务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县公安、城管、消防、应急等监管部门,定期对电动车充电安全开展联合执法和夜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投诉举报

县城管、消防、应急等部门要设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如举报电话、“随手拍”平台等,在开展安全宣传的同时,鼓励群众对身边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物业不履职行为等进行投诉举报。各有关部门接到物业反馈或群众举报相关问题,应当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追责问责

县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有关部门发现电动车擅自拆卸电池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和亡人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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