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3-00018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受捐款物管理使用 发文日期: 2022-03-29 16:15: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3-29 16:15: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文  号: 词:

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2022-03-29 16:15 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图书馆诚挚欢迎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单位、机构捐赠图书。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办法:

一、接收原则

(一)接收符合如下条件的图书:

1、正式出版物;

2、内容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

3、本馆缺藏。

(二)下列图书不予接收:

1、非正式出版物(手稿、内部出版物、地方文献等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残缺、污损、老旧等品相恶劣的图书;

4、内有划线、标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古籍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二、处理原则及步骤

(一)处理原则: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二)处理步骤:

捐赠图书到馆后,即由验收人员依本馆馆藏发展政策,对其进行甄别取舍。拟入馆藏者,进行正常加工,随后按本馆文献布局入藏各书库或者外借处。具有一定价值的我馆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

三、捐赠途径

捐赠统一咨询电话 0564-7320333

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捐赠:

1. 到馆捐赠:金寨县图书馆二楼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2. 邮寄捐赠:邮寄地址 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金寨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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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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