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乡村及社区群众文艺团队扶持管理办法》(金政办[2016]18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群众文艺团队评估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金文旅体〔2021〕168号)文件,我局组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度各乡镇已纳入扶持管理的群众文艺团队所提交的考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现将2020年群众文艺团队演出场次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所有申报团队2020年度演出场次认定情况
一、满足10场次演出的团队有:
金寨县吴家店镇太平楚剧协会、金寨县青山镇民俗文化协会、金寨山音黄梅艺术团、金寨县南溪红土地乐队、金寨县龙湾村农民文艺演出队、金寨县江店社区文艺演出队、金寨县青山社区文艺演出队、金寨县金艺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金寨金之兰民间艺术团(普通合伙)、金寨县油坊店乡新时代民俗文化演出协会、金寨县斑竹园镇街道红斑竹文化协会、金寨双河民俗文化协会、金寨徽之兰黄梅戏艺术团、金寨县花棍队(协会)。
二、不足10场次演出的团队有:
金寨县铁冲乡前营村长江河文艺协会已申报6场,按合格场次数6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红村社区阳光艺术团已申报8场,其中1场商业性演出,无回执单1场,按合格场次数6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长岭乡梦想民间艺术协会已申报8场,其中2场申报照片无法佐证为实际演出,1场无演出照片,按合格场次数5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茶谷民俗文化协会已申报9场,按合格场次数9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新河社区舞之韵文艺演出协会已申报4场,按合格场次数4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汤家汇镇银诚民俗文化协会已申报2场,按合格场次数2场予以认定。
金寨民悦民俗文化艺术演出协会已申报10场,其中1场(家和万事兴)为其他团队演出演出,按合格场次数9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桃岭乡艺林民歌协会已申报8场,按合格场次数8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白塔畈镇凉井村金秀园舞蹈演出协会已申报5场,其中1场缺少演出照片,按合格场次数4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汤家汇镇金刚之声文化协会共已申报9场,其中5场演出照片不符,按合格场次数4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灵秀民俗文化协会已申报9场,其中2场申报照片无法佐证为实际演出,按合格场次数7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红村社区映山红戏曲联谊会已申报7场,其中4场缺少演出照片,按合格场次数3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沙河乡康王寨农民文化艺术团已申报8场,其中2场商业性演出,按合格场次数6场予以认定。
金寨南湾村新南文艺协会已申报10场,其中2场申报照片无法佐证为实际演出,按合格场次数8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斑竹园镇桂花香民俗艺术演出协会已申报9场,按合格场次数9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南溪镇凤舞文艺协会已申报4场,按合格场次数4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斑竹园镇红丹桂民俗艺术演出协会已申报10场,其中1场商业性演出,按合格场次数9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油坊店乡东莲村莲花民俗文化演出协会已申报7场,按合格场次数7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桃岭乡新欣民俗文化演出协会已申报8场,按合格场次数8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江淮情文化艺术演出协会已申报10场,其中2场商业性演出,3场节目成员非本团队人员,按合格场次数5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民间锣鼓文化协会已申报8场,按合格场次数8场予以认定。
金寨县果子园乡果子园村农民文化演出演出协会已申报1场,按合格场次数1场予以认定。
本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始至5月19日。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文艺团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7359350
电子邮箱:1942902866@qq.com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