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金寨县关于招募乡村文化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面向社会招募23名乡村文化特派员,现将招募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填报乡村文化特派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3574041@qq.com。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1、原则上从专业院校、非遗传承人、文艺团队、退休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中招募具备专业技术特长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或具有基层文化工作急需专业背景的志愿者。
2、乡村文化志愿者需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适应高强度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招募派乡村文化特派员任期1年,1年内下乡村不少于10次,1次不少于3天。
2、乡村文化特派员基本条件要求和主要工作内容。
1)能指导开展农耕秀、锣鼓、戏曲、大鼓书等民俗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传统文化;
2)能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组织村晚、灯会等系列活动,进行歌舞、小戏小品等展演;
3)能指导创作镇歌、村歌,在有条件的乡镇常态化开展红歌传唱活动,结合节庆活动进行非遗展示。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招募方、受援方及乡村文化特派员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对于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优秀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乡村文化特派员在受援地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经费保障
设置金寨县乡村文化特派员专项活动经费,用于保障乡村文化特派员的基本办公经费。
六、其他
本次乡村文化特派员招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馆,由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报名表收集和审核工作。咨询电话:7359891,7359350。
附件:金寨县关于招募乡村文化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文化治理,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金寨县常规巡视反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文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按照县乡联动、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派文化特派员深入乡村基层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使乡村居民更好参与文化活动,培育文艺技能,享受文化生活,激发文化热情,增强精神力量。
二、主要目标
根据我县乡村文化发展现状、特点及文化人才实际需求情况,本期选派46名乡村文化特派员,人员由乡镇推荐和县文旅体育局选派产生。
三、文化特派员招募及选派
(一)招募范围
原则上从专业院校、非遗传承人、文艺团队、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中选派具备专业技术特长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或具有基层文化工作急需专业背景的志愿者。
(二)招募条件
1、乡村文化志愿者需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适应高强度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工作。
2、能指导开展农耕秀、锣鼓、戏曲、大鼓书等民俗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传统文化;
3、能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组织村晚、灯会等系列活动,进行歌舞、小戏小品等展演;
4、能指导创作镇歌、村歌,在有条件的乡镇常态化开展红歌传唱活动,结合节庆活动进行非遗展示。
(三)招募数量及选派方式
由县文旅体育局根据乡镇需求招募23名乡村文化特派员并按需分配到乡镇,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乡村文化特派员,县文旅体育局文化艺术科和县文化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确定选派名单和联系乡镇。全县每年共招募选派乡村文化特派员46名。
四、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前,完成乡村文化特派员报名、推荐工作,填报乡村文化特派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3574041@qq.com,联系电话:7359891;
2、10月25日前,县文旅体育局完成报名材料审核确定选派名单和联系乡镇;
3、10月30日前,各乡村文化特派员到岗并开展第一次群众文体活动辅导工作;
4、2023年5月前,完成第一次乡村文化特派员辅导成果展演;2023年12月前,完成乡村文化特派员优秀作品调演。
五、工作要求
1、选派乡村文化特派员任期1年,1年内下乡村不少于10次,1次不少于3天。
2、群众文化活动有增加,乡镇文化工作有提升,文化帮扶工作有实效。
六、工作考核
(一)考勤监督
乡村文化特派员任期内,严格实行考勤签到,由其所在乡村设置考勤签到点,每次到岗前后进行签到签退,每次帮扶过程需报送乡镇文化站不少于2分钟的活动视频,以及活动照片2张存档。
(二)帮扶实效
1、乡村文化特派员需拟定一份任期内帮扶计划,按照帮扶村具体要求,为其制定专门的帮扶计划,于到岗后一周内递交所在乡镇文化站,由文化站上报县文旅体育局备案。
2、任期内,文化特派员为所在帮扶乡村需至少完成一个完整节目的编排,并参与成果展演,形式不限。
3、任期结束前,由县文旅体育局组织开展全县优秀作品调演,文化特派员需协助帮扶村完成调演作品参演。
(三)群众满意度
乡镇文化站对帮扶乡村开展一次文化特派员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问卷不少于50人,形成满意度报告上报县文旅体育局。
七、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选派方、受援方及乡村文化特派员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对于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优秀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乡村文化特派员在受援地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经费保障
设置金寨县乡村文化特派员专项活动经费,用于保障乡村文化特派员的保险、差旅等日常活动经费。
八、组织实施
(一)乡村文化特派员由县文旅体育局负责选派和考核,乡镇配合落实。乡镇、村负责人员具体管理与使用。
(二)各乡镇、村负责提出具体帮扶需求,安排落实文化特派员工作岗位及内容,并为乡村文化特派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乡村文化特派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由县文旅体育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主要考核乡村文化特派员的到岗情况、工作成果以及群众满意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文化特派员,给予表扬激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文化特派员,取消其资格和相关待遇。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文化特派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扩大影响,凝聚共识,鼓励更多的文化工作者、志愿者加入乡村文化特派员的行列、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乡村文化特派员推荐(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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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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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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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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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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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简介(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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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意见(本人签名)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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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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