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金寨)文综罚字〔2023〕20号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
金寨县古碑魅力茶楼娱乐会所 |
92341524MA2WQ2KD0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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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1、责令关闭歌舞娱乐经营场所,2、没收违法所得柒仟壹佰致拾捌元整(¥7198.00)。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8-18 |
2 |
金文综罚字〔2023〕18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
金寨梦无限互联网网咖 |
91341524MA2UJELC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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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业期间接纳未成年人。 |
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8-11 |
3 |
金文综罚字〔2023〕16号 |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
金寨县绿芒果娱乐有限公司 |
91341524MA8N41BM7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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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营业期间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停业整顿一个月(自正式送达决定书之日20时开始计算)。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7-20 |
4 |
金文综罚字〔2023〕09号 |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
安徽丰明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341524MA8NMX6L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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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8日,当事人与洪某等181名老年人签订了来金寨旅游的组团合同。合同行程为6月1日至6月3日,共三天。5月30日,你公司经理黄某分别联系李某、王某、王某某、梁某某四人带团,并分别签订了导游委派单。6月1日,李某等四人在龙津溪地景区为老年旅游团队游览讲解时,经金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检查,你公司委派的李某等四名导游中,李某一人无导游证。该团行程结束你公司获利润9999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并处罚款5000元。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7-25 |
5 |
金文综罚字〔2023〕09-1号 |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
黄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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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8日,当事人与洪某等181名老年人签订了来金寨旅游的组团合同。合同行程为6月1日至6月3日,共三天。5月30日,你公司经理黄某分别联系李某、王某、王某某、梁某某四人带团,并分别签订了导游委派单。6月1日,李某等四人在龙津溪地景区为老年旅游团队游览讲解时,经金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检查,你公司委派的李某等四名导游中,李某一人无导游证。该团行程结束你公司获利润9999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罚款2000(贰仟)元。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7-25 |
6 |
金文综罚字〔2023〕05号 |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
李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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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接受安徽丰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于2023年6月1日至6月2日在龙津溪地、红军广场及灵芝堂等地为杭州旅游老年团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柒佰(700)元,并处贰仟(2000)元罚款。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7-10 |
7 |
金文综罚字〔2023〕07号 |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
江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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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导游证的情况下,在红军广场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叁仟(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已履行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3-07-10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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